一、结婚要不要做财产公证
关于婚姻关系中是否进行财产公证的探讨
并不是所有的资产都必须经过公正程序来界定其所有权。
然而,以下这些特殊情形却是建议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适宜时机:
首先,在任何一方未出资的前提下,另一方独自负担了购买房产的全部费用,并且购房合同以及付款收据等相关文件资料悉数登记于该方名下者;
其次,若在结婚前双方(甚至是双方之家庭也为此做出了贡献)共同出资购买房屋者等等。
《中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结婚后财产纠纷如何避免公证
结婚后避免财产纠纷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双方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及处分等事项,协议需双方签字确认,这是避免纠纷的重要依据。
-保留财产购买及取得的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能清晰证明财产的来源和归属。
-日常财务明确:对于家庭共同支出和个人支出应做好记录,避免因财务不清引发纠纷。
-沟通与信任:夫妻间应加强沟通,坦诚相待,对于财产问题保持信任,避免因猜疑导致纠纷。
总之,通过签订协议、保留证据、明确财务及良好沟通等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结婚后财产纠纷,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三、结婚后房产加名是否需要缴税
结婚后房产加名一般不需要缴税。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免征契税。但需注意,若因加名导致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如以赠与方式办理加名手续等,可能会涉及到印花税等税费。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及实际办理手续来确定。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侦探。
是否应当进行结婚财产公证的考量 并非所有财产都需公证,但在以下情况中婚前财产公证尤为必要:结婚前一方全额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但文件以其名义签署,需进行公证;婚前双方及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房,但法律文书上仅出现对方名字时,也应进行公证。